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書


本同意聲明說明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將如何處理本網站所蒐集到的個人資料。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下稱本校)基於提供教育或訓練行政及服務、會計與相關服務、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及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與其相關之申請作業等目的,本校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相關蒐集、處理及利用皆以尊重您的權益為基礎。另依據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之規定,本校應向您明確告知以下事項,包括:蒐集之目的,個人資料之類別,個人資料處理、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法,依個資法規定您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當您勾選「我同意」本同意聲明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聲明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若您未滿二十歲,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聲明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後,方得使用本服務,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遵守以下所有規範。


一、基本資料之蒐集、更新及保管

1.本校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在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依據本校【隱私權政策聲明】,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請於申請時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

3.本校因執行業務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

C○○一辨識個人者:如姓名、戶籍地址、相片、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

C○○二辨識財務者: 如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等資訊。

C○○三政府資料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證照號碼、護照號碼(外國人)等資訊。

C○三三移民情形:如居留證明文件等資訊。

C○五二資格或技術:如專業技術、國家考試、考試成績或其他訓練紀錄等資訊。

4.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本校申請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

5.若您提供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您將損失相關權益。

6.您可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1) 請求查詢或閱覽。(2) 製給複製本。(3) 請求補充或更正。(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5) 請求刪求。(6) 資料主體的自動化決策分析(包含剖析)之反對。(7) 資料可攜。

但因本校執行法定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校得拒絕之。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時,請於上班時間以電話或傳真與本校職涯發展處聯繫。(電話:08-7703202#7493;傳真:08-7703202)。但因您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權益受損時,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二、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1.本校為辦理專業證照獎勵業務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2.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方式與當初本校蒐集的目的不同時,我們會在使用前先徵求您的書面同意,您可以拒絕向本校提供個人資料,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權益。

3.本校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期間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本校因執行業務所需之保存期間,利用地區為台灣地區。

三、基本資料之保密

您的個人資料受到本校【隱私權政策聲明】之保護及規範。本校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或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校將於查明後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四、同意書之效力

1.當您勾選「我同意」本同意聲明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聲明之所有內容,您如違反下列條款時,本校得隨時終止對您所提供之所有權益或服務。

2.本校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聲明規範之權利,本校將於修改規範時,於本校網頁(站)公告修改之事實,不另作個別通知。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接受本服務。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同意聲明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

3.您自本同意聲明取得的任何建議或資訊,無論是書面或口頭形式,除非本同意聲明條款有明確規定,均不構成本同意聲明條款以外之任何保證。

五、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同意聲明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